硕世生物:控股股东涉诉,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进一步发生变更的风险

星岛财讯,硕世生物(SH 688399,收盘价:26.74元)7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房永生先生、梁锡林先生、王国强先生于2015年12月3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三方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该初始《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完成上市,初始协议于2022年12月5日到期。期限届满后,各方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2023年12月5日、2024年12月5日、2025年12月5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就公司相关决策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房永生先生、梁锡林先生、王国强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充分遵守了协议相关约定,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现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原协议。据此,各方就终止事宜达成《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各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2026年7月29日起提前终止。自终止生效之日起,各方在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即告消灭,原协议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终止之日起,三方之间一致行动关系正式解除。各方在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如适用)决策中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各自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自身意愿独立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股东/董事权利。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房永生先生、梁锡林先生、王国强先生变更为房永生先生一人。

目前控股股东闰康生物处于涉诉状态,梁锡林作为闰康生物有限合伙人,已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闰康生物。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最终判决解散闰康生物,房永生将不再担任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进一步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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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司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