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女子名下出现“吸毒记录”和589万元流水社保卡

四川的庞女士定居浙江宁波多年,因丢失身份证,她陷入长达7年“自证清白”的困局。

女子因“吸毒记录”屡遭困扰

警方:行政处罚已撤销

2019年11月7日,庞女士在杭州出差,入住酒店后有民警敲门,称系统显示她“名下有吸毒记录”。庞女士当场否认,并配合前往派出所检验,结果呈阴性。溯源发现,这条错误记录来自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石楼派出所。

同年11月20日,庞女士注册网约车司机也因有犯罪记录被驳回。

▲庞女士出差时的毒品检测结果

回宁波后,庞女士马上报警,并按要求邮寄了本人笔录和生物样本。2020年3月,广州警方曾口头告知“处理好了”。

今年6月,庞女士拿到一份警方《告知书》,警方将原《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处罚人的姓名由她变更为“肖某某”。“补正不是撤销,而是‘改名’。”庞女士说,此前就进行过补正,但吸毒违法记录没撤销,只是改为“肖某某”的名字,这个“吸毒”违法记录依然在影响庞女士。

今年7月,庞女士为要求警方撤销这份吸毒的行政处罚记录,起诉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石楼派出所。7月22日,石楼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庞女士的行政处罚已经撤销,庞女士起诉派出所的诉讼已进入调解程序。

名下还发现589万流水社保卡

警方:已立案

今年2月,庞女士还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有一张归属地为福建莆田的社保卡。今年3月17日,莆田警方以“庞女士被妨害信用卡管理”立案侦查。

庞女士提供的开卡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显示,这张卡于2019年12月19日在莆田农商行东庄支行开立,卡片类型为预设社保卡芯片卡。截至2025年5月,该账户已发生交易1660笔,总金额高达589万余元。

▲开卡银行提供留存的身份信息

莆田农商行东庄支行曾表达调解意愿,但这张冒名卡至今尚未销户。记者联系到莆田农商行东庄支行有关人员,一位负责人表示,需要汇报再向记者说明情况。

律师解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肖某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从事非法行为,在刑法层面构成犯罪。而在民法层面,侵犯了公民姓名权、名誉权,应当向庞女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银行网点若在未落实实名核验的情况下,用他人遗失的身份证办理社保卡,则存在重大过失,庞女士也可以起诉银行、社保机构,要求注销涉案社保卡并赔偿损失。

来源︱红星新闻微信公众号
编辑︱吴美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