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夏志生、夏鼎、夏兰持股比例拟降至22.42%

星岛财讯,7月20日,浙江美大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志生、夏鼎、夏兰(一致行动人)因协议转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52.41%降至22.4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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