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实控人火速终止减持难阻一字跌停,大额预付款是否为关联交易引关注

《星岛》见习记者孙昊天  深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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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南威软件一字跌停。

尽管当天开盘前,该公司实控人吴志雄火速终止了减持计划,但仍未能挽回局面——此前一个交易日(7月10日)盘后,公司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当日下午收盘,南威软件盘面依然有超24.2万封单在排队“出逃”。据《星岛》计算,公司当日市值蒸发超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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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雪球

需要注意的是,在被立案调查后,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公司此前在2024年一笔2.23亿元的大额预付款对象北京云软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云软”),疑似与南威软件实控人吴志雄控制的相关企业存在关联关系,这也被市场认为可能是其被证监会立案的原因。

对于公司是否存在隐匿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实控人终止减持的具体原因等问题,《星岛》多次致电南威软件证券部,但截至发稿,均未得到回复。

对于南威软件而言,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续还可能面临投资者索赔的局面。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曹慧刚律师对《星岛》表示,投资者遇到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被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在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之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一字跌停

7月13日,南威软件开盘即跌停,且市场资金并未有翘板的意向。数据显示,公司全天成交量1942万元,量比仅为0.27。

消息面上,7月10日盘后,南威软件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62026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相关报道:南威软件遭立案前夜,实控人吴志雄抢跑减持,超6万股东周末“难眠”

随后在7月12日,公司火速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吴志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且在减持周期内一股未减。尽管公司并未公布提前终止减持的具体原因,但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是公司向市场释放利好,对冲立案影响的动作。

而从当日市场表现来看,上述行动并未能阻止资金的出逃,在跌停的同时,截至当日下午收盘,依然有超过24.2万手封单,封单金额达到1.74亿元。

跌停让投资者蒙受损失的同时,也引发了投资者对实控人质押出现风险的忧虑。有投资者在股吧发帖表示,“可怕的是质押强平的股份一入市,才是真正的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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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财股吧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实控人吴志雄此前发布减持计划所表示的原因便是降低股票质押率及个人资金需求。

据南威软件一季报,吴志雄质押股份数量为1.33亿股,占自身所持股份的68.5%。而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按7月13日收盘价,吴志雄多笔质押已跌破或接近预警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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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ifind

被质疑隐匿关联交易

虽然公司披露的公告并未说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原因,但每日经济新闻在7月10日晚间发布的调查报道则是将公司此前一笔“不寻常”的大额预付款,再次拉到市场“聚光灯”下。

根据南威软件2025年审计报告,2024 年南威软件因北京七星园数字经济产业智算中心建设项目预付北京云软2.23亿元项目款,截至2025年末余额为1.83亿元,该笔款项主要用于采购算力设备,南威软件根据智算中心算力运营需求已部分到货。因受智算中心主体建设工程进度影响,尚不具备安装环境,部分算力设备尚未到货安装。

对此,审计机构标注了强调事项,让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该事项风险。

而在此前,上交所也在下发的2024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说明公司与北京云软的交易背景、预计交货时间以及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南威软件彼时表示:“北京云软旗下子公司福建昱方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双方在公共安全领域项目上保持着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北京云软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云软最早是由南威软件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太极数智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22 年7月深圳太极将北京云软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福建昱方,2023年11月,福建昱方的股东将其持有的福建昱方全部股份转让予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软,北京云软持有福建昱方100%股权,实现控制权反转,原母子公司关系发生对调。

而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北京云软及其相关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志雄控制的“万石系”企业之间,人员任职、联系方式、注册地址、邮箱域名等有多处高度重合,且其他部分客户亦呈现类似特征。这也引发了市场对于南威软件是否存在隐匿关联交易的质疑。

尽管上述质疑暂时无法确认,但南威软件被证监会立案的影响还可能继续扩大。《星岛》发现,目前已有律师团队开始公开征集信息,以便后续的投资者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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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

而据上述维权信息,在上市后至2026年7月10日收盘前买入南威软件,并在2026年7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曹慧刚律师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据南威软件一季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数量为6.25万人,有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指出,投资者索赔维权条件一旦成立,涉诉或判决都会对上市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南威软件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77亿元、7.37亿元和8.36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6亿元、-3.1亿元和-4.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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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雪球
编辑︱刘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