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成立,特区政府今日(4月2日)入禀原讼法庭,申请充公其罪行相关财产,旨在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早前就黎智英的国安案件作出裁决,裁定他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法庭指出,黎智英为案件主脑和推手,有意识地利用《苹果日报》和其个人影响力,持续进行削弱政府合法性、损害中央与特区关系的活动,其行为已远超法律容许范围。法庭更指他多次勾结外国势力,乞求对方制裁中央及特区政府,最终判处其监禁20年。
充公令旨在切断国安罪行资金链
政府发言人指出,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请是有效打击严重罪行、保护公众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关财产的法律及机制亦常见于世界各地。就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谋或其代理人运用其罪行相关财产,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切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资金链,并削弱其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能力。
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会一如既往,坚定不移,严格按照法治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居民及其他在港人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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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景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