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大火发生至今已经4个月,不少居民或需追讨索偿,展开不同司法程序。法律援助署署长陈泽铭今日(28日)在电视节目上表示,截至3月20日,署方共接获464宗与宏福苑火灾有关的法援申请,并已批出其中70宗。他强调,索偿方向及对象或需视乎独立委员会完成调查后才可确定。
▲法律援助署署长陈泽铭。资料图片
▲宏福苑大火发生至今已经4个月。资料图片
宏福苑大火法援申请85宗撤回及90宗暂缓
陈泽铭指出,大火后不少居民或需展开司法程序追讨索偿。署方共接获464宗与宏福苑火灾有关的法援申请,并已批出其中70宗,而当中有85宗撤回及90宗暂缓法援申请,指总体而言进展顺利。在已批出的70宗申请中,法援署已为21名申请人配对外委律师,以进行不同类别的索偿,但索偿对象可能要待独立委员会完成调查后才可确定。
陈泽铭解释,今次相关申请主要涉及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及雇员赔偿等三类。他认为当独立委员会完成程序后,“对整件火灾事件、责任谁属一定会有启示。”他指,调查结果将影响外委律师的法律意见,从而决定向谁提出起诉。
若独立委员会调查结果发现多于一个持分者要负责,陈泽铭表示,即使调查结果改变索偿对象,亦不会影响申请者已取得的法援资格,强调法援署的角色是监管公帑运用,并监督外委律师为申请人索偿的过程。他补充,会有不同因素影响外委律师的法律意见,惟强调律师会在索偿书中反映各方责任比例。
逾百宗撤回或暂缓法援申请 推测或观望调查进展
至于464宗有关的法援申请,当中有85人撤回及90人暂缓法援申请,陈泽铭表示难以猜测背后原因。他指出,一般而言申请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在诉讼时寻求公义或争取追讨赔偿。他推测,申请人的决定或受时局发展及政府的相关安排所影响。他进一步解释,可能有申请人希望先观望独立委员会的听证进展,再决定下一步行动,但强调不能代表申请人作决定。他重申,法律援助署的大门常开,非常欢迎任何有申诉需求的市民提出申请。
不评论个别个案 强调审批机制经过测试
有市民就运输署拒批谐音“一哥”车牌,申请法援进行司法覆核被拒。陈泽铭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惟强调,所有法援申请均需经过经济状况及案情测试,若署方决定拒绝批出法援,申请人可循上诉机制,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司法常务官提出覆核。他形容覆核机制“行之有效”,确保署方在为有需要市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亦能做好把关角色。署方需要平衡各方面考虑,希望市民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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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