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港府耗资1.5亿元设立的紧急警示系统未有使用,引起讨论。港府昨日回复立法会指系统已完成升级工程,可发出分区或联区警示,但表明要审慎使用,避免打扰市民日常生活,若频繁使用会导致“警示疲劳”。
立法会议员、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陈祖光今早(19日)于商台节目指出,系统既已设立,如今更有分区发放的功能,建议尽量在合理前提下多加应用,以其曾任多年警务人员的经验,重大事故时的疏散往往是挑战之一,若将发放警示权力下放予前线指挥官,会有很大帮助。
▲立法会议员、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陈祖光。
陈:灾场疏散困难 指挥官最知现场情况
陈祖光形容,分区警示功能“好好用”,应该多加应用。他忆述自己任职警队时,处理火灾等事故,经常希望能疏散某个区域或某栋大厦的民众,但往往因无法有效接触所有相关人士而遇上困难。“当时你唔知道佢会唔会好有危险,但系都希望疏散咗佢。”他认为,若当时有分区或更精准的定点系统通知市民,效果会更好,“人命嚟㗎嘛”。
因此他提倡将启动警示的权力下放,他建议:“开放俾前线指挥官呢,即系话无论系消防又好,警察又好,系救灾嘅指挥官去决定是否应用呢,就会最好喇。”他解释,现场指挥官最清楚灾难情况及救援的逼切性,由他们或透过他们向控制中心汇报,再由控制中心覆核后迅速作决定,已经是很好的把关保障。
平衡“警示疲劳”:系统要持续优化 冀做到更精准定点发放
对于港府担心频繁使用会导致市民“警报疲劳”,日后对警示“睇都唔睇”,陈祖光认为这需要在便利与安全之间取得平衡。他相信,应将判断权交予现场指挥官,“呢个系咪需要发出呢?人命或者社会安全系咪比较重要呢?”他指出,拯救生命是最优先的原则,这也是警队和消防处一直以来的信念。只要合理使用,例如像宏福苑火灾一类的地区性灾害,系统能帮助灾民在危急时刻自行决定是否离开,而非被动地等待救援人员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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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