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埔宏福苑发生五级大火,引起公众关注大厦管理及围标的问题。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民青局常任秘书长林雪丽、民青局副局长梁宏正及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杜洁丽今午(19日)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会见传媒。
麦美娟表示,政府今日引用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1条,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解散现有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委任华懋集团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为临时管理人,协助宏福苑居民处理火灾后各项管理及后续事宜,并不会收取任何行政费。这是政府首次引用此条例提出申请。
龚如心慈善信托将捐500万元予法团
她又指,当前宏福苑管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大型维修工程后续跟进、相关工程合约、法团维修帐目处理、保险赔偿、现有管理公司约满后屋苑管理及保安等复杂问题,涉及多重技术、法律和财政考量,不是一般法团管委会有能力处理。
她续指,政府深切体会宏福苑居民正面对巨大困难及不安,明白他们急需获得适切支援,亦关注法团现届管委会是否有能力就各复杂事宜保障他们的权益,在此艰难时刻,法团管委会成员既要处理自身家庭需要,亦要协调及跟进上述事务,压力会相当沉重,更有居民提出希望政府接管法团管委会,政府经审慎评估后决定主动介入。
她又称,龚如心慈善信托已应允,若土地审裁处批出申请,会再捐出500万元,让法团支付后续过程中,需要处理法律合约、聘用专业服务等开支,以减轻业主的财政负担。
管理人逐月向政府提交报告
麦美娟强调,委任管理人并无取代业主立案法团的权力,一旦土地审裁处批出申请,管理人可合法地取得法团的资料,包括管委会曾与多少公司签署合约、保单条款、银行户口余额等,之后可聘请专业人士审视各项法律程序,为业主提供充分及全面的意见,但仍要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等,得到业主同意方可行动。
她指若土地审裁处批出申请,民政事务总署将成立专班,联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密切跟进屋苑管理各项工作,管理人将每个月向政府提交报告,亦会于每3个月向土地审裁处汇报工作,确保管理过程透明、高效,亦符合所有业主的整体利益。至于委任时间,她表示因为事情复杂,暂时向土地审裁处的申请没有设时限。
重申无接管法团 业主权力无被剥夺
被问及决定是否与两任法团主席被廉署拘捕调查,以及有否咨询现任法团管委会及宏福苑业主,麦美娟强调,今次不是接管法团,而是接管法团管委员,没有剥夺业主的权力,反而是提供更专业的管理公司和法律顾问服务,以便行使更好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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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景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