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协原副书记崔保华,受贿逾6539万元被判囚14年

发布时间:2025-12-17 17:39

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周三(17日)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受贿案,对崔保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款五百万元(人民币下同)。对崔保华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四川政协原副书记崔保华

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崔保华利用担任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四川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人员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6539万余元。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崔保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崔保华生于1958年11月,山东巨野人,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崔保华曾任人事部办公厅副主任等职,2003年9月赴四川,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常委办主任。此后,他先后担任眉山市市长,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四川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

2022年1月,因任职年龄到限,崔保华本人请辞,不再担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


编辑︱梁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