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大律师公会:香港司法制度一向独立运作,法官不作任何政治考虑

发布时间:2025-12-16 11:28

正在访问北京的香港大律师公会,回应传媒查询有关黎智英案裁决,公会表示从原则上说,不会评论个别的法庭个案,尤其与讼人可能行使上诉权。公会的声明表示, 该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安法》)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首宗裁决,对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法理发展非常重要。公会表示, 香港的法院独立地运作, 又引述裁决理由, 指当诠释《国安法》时,法庭采用普通法原则 (裁决理由第48段)。

大律师公会

国家安全法例是“一国两制”下重要一环

声明指出,香港是奉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香港的司法制度一向独立地运作,法律执业者在制度中,亦一直独立地及专业地履行职责,维护法治。

公会指,大部分的刑事审讯,包括目前这宗案件,是以公开聆讯形式进行,过程完全透明,代表与讼双方的大律师,遵从“不可拒聘原则”,确保当事人获得公平审讯,而法官审理席前的案件时,纯粹考虑法例及证据,不作任何政治考虑。 香港的司法制度设有原讼法庭、上诉庭及终审法院,所有诉讼人都有权视乎情况提出上诉。

声明指出,国家安全的法例是“一国两制”下重要的一环。公会有信心香港的司法界会继续独立地、保持政治中立地运作,不受外来的任何影响或干预,希望公众及关心香港司法制度的人士,详细地阅读裁决理由及尊重香港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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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网
编辑︱胡影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