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张柏芝遭前经理人余毓兴及经理人公司控告违反合约一案,今于高等法院续审。辩方今传召张柏芝出庭作证,她以基督教形式宣誓后、以本地话作供。
原告余毓兴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由大律师严斯泰代表;被告张柏芝,由大律师林嘉仁代表。
原告入禀状指,余和张于2011年7月及2012年5月分别签订《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及《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余先后预支共4276万元片酬予张,要求张需参演共6部电影。惟余指张没有履行电影合约及违反经理人合约,索偿至少1276万元。辩方则争议该《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属伪造,张在合约上的签名也是他人假冒,而后来亦是余选择不再找张出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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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头条网
编辑︱胡影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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