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坠屏幕事故,另一受伤舞蹈员入禀区院索伤亡赔偿

发布时间:2025-07-24 15:53

男团MIRROR于2022年7月在红馆举行演唱会期间有巨型电视屏幕堕下,两名舞蹈员包括李启言(阿Mo)遭压中受伤。同于事件中受伤的另一名舞蹈员昨日入禀区域法院,向艺能工程等公司追讨伤亡赔偿,利息及相关费用。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目前排期于明年1月16日,作核对列表审核聆讯。

MIRROR演唱会坠屏幕事故

原告为张梓峯(音译,CHANG TSZ FUNG );6名被告依次为艺能工程有限公司(ENGINEERING IMPACT LIMITED)、协兴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HIP HING LOONG STAGE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FUGRO (HONG KONG) LIMITED、联和专业服务有限公司(UNITED TECHNICAL SERVICES LIMITED)、LO CHUNG KAI KENNETH and YIU YUK YING trading as C.A.N.I.,及东莞市铫龙舞台制作有限公司。

入禀状指,原告就2022年7月28日,在香港九龙红磡畅运道9号香港体育馆发生的意外,引致的人身伤害、损失及损害,申索损害赔偿、利息及相关费用。上述损害是因6名被告的代表及/或受僱人和代理人的疏忽、及/或违反法定义务和共同义务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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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