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拘捕一名36岁女子,涉追债时公开一对夫妇个人资料

发布时间:2025-06-30 15:30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6月30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36岁中国籍女子。 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经一对夫妇的同意下披露两人的个人资料。

私隐公署

调查显示,两名事主是夫妻关系,被捕人士是男事主的旧朋友。 男事主于2025年3月向被捕人士借款,并透过即时通讯软件发送自己的香港身份证照片及女事主的“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差饷通知书)照片予被捕人士。 男事主与被捕人士其后就还款安排发生纠纷。

2025年5月上旬,有人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的一个个人账户,先后发布了四条向两名事主追讨款项的信息,并附上男事主的香港身份证照片及差饷通知书照片。 从男事主的香港身份证照片可以看到他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电码、香港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及照片,而从差饷通知书照片则可看到女事主的英文姓名及地址。

2025年5月中旬,再有人在两名事主居所外的走廊墙上张贴多张追讨款项单张。 该等单张载有略去部分内容的男事主香港身份证照片。 但男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仍然包括他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电码、香港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及照片。

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属严重罪行,不要因为金钱纠纷而将他人“起底”。 而身份证载有属敏感的个人资料,在未经当事人的同意下随意或故意披露或转载其身份证副本,可以构成“起底”罪行。 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港币100万元及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