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落马局长,被揭曾因盗窃流氓罪3次获刑

发布时间:2025-06-30 09:28

犯过3次罪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局长?一份关于山西省洪洞县财政局原局长付雪海贪污受贿逾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刑事判决书,近日在内地社媒流传。内容涉及其在担任该县多个部门公职前,曾因盗窃罪、流氓罪等3次获刑,且有修改年龄、学历造假之嫌,引发关注。当地纪委、司法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山西洪洞县财政局原局长付雪海被揭曾多次犯刑事罪行。

▲山西洪洞县财政局原局长付雪海被揭曾多次犯刑事罪行。

这份落款为今年4月21日的《山西省安泽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付雪海曾任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在担任公职前5年内,他曾有3次犯罪纪录:1981年8月因盗窃罪被判囚1年半;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囚5年(后经再审免予刑事处罚);1986年8月因盗窃罪被北京市顺义县法院判囚4年。

判决书中,付雪海出生于1964年2月2日,而洪洞县官网的其简历却显示出生日期为1972年1月。

当地纪委司法等部门调查

判决书还显示,付雪海曾故意开枪伤人,造成受害者重伤2级,并在强拆时持铁殴打阻拦者致其轻伤。判决书称,付雪海犯受贿罪、贪污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罚金200万元。

对此,洪洞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上周四回应称:“知道这个事。目前,纪委、司法部门等已介入调查,县里有统一考量。”《现代快报》评论指,付雪海事件要归源于中国公职人员的履历造假现象,“且不说调查结论如何,相关把关人员的浑浑噩噩、尸位素餐,已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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