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123天审讯。控方今续盘问被告张家俊,指张家俊在当年3月曾前往涉案宏创方单位内测试爆炸品,及应次被告李嘉滨的要求、拿电子磅给对方,闭路电视(监控视频)拍摄到其进出宏创方,而涉案Telegram群组亦有相关讯息记录。惟张家俊否认闭路电视拍摄到的人是自己,亦不同意自己是涉案群组成员之一。
控方指CCTV拍到送电子磅出入涉案单位者为张家俊
控方今展示涉案Telegram群组的讯息记录,成员“Bee”在2020年3月1日曾发讯息“一系呢两日我哋过去试”,“一枝弓(控方指称李嘉滨)”回覆“可以”、“星期二?”,“Bee”又称“要140%work 紧张过生仔”。至3月3日,“一枝弓”再发讯息“提提大家,今日6点哦”、“测试”、“Flash powder”;当晚11时许,“叉鸡饭”问“你哋完未”,“Bee”回覆“啱啱开始”。
控方指,当晚宏创方5楼闭路电视拍摄到一名穿黑色外套的男子进入涉案503室,该人便是张家俊,他当时到503室内测试爆炸品。张家俊不同意,称自己没有该黑色外套,亦没有使用“Bee”这Telegram账号。
▲宏创方监控拍到有男子送电子磅入涉案单位。资料图片
同年3月6日凌晨近2时,“一枝弓”曾在涉案群组发送测试爆炸品的影片及称“目前最好 5:4:1 1mg”,其后又表示没有磅,“Bee”则回覆“coming”并发送一张磅的相片,及在2时许表示“放咗个磅响bar台上面”;闭路电视亦拍摄到当日凌晨一名男子曾手持电子磅出入宏创方5楼。控方指该名持磅男子便是张家俊。张家俊否认。
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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