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港灯船长称“南丫四号”建成时已存在开口

发布时间:2025-06-12 13:10

120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于2012年的国庆日晚上,登上“南丫四号”出海观赏烟花后遭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沉没,数分钟内一共39人葬身大海。死因研讯今进入第28日,港灯时任“大偈”供称留意到“南丫四号”的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有个窿喺到”,惟“觉得可能个设计係咁”,故没有向他人提及。曾驾驶“南丫四号”的港灯船长忆述,在船只建成时两舱之间已存在通道口,“应该个个都知”,坦言“只船新番嚟验过哂,我真係无可能质疑”,故“以为係船嘅设计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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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偈称南丫四号两舱间有开口“特别唔同”

港灯时任“大偈”(轮机长)方带胜供称,在1990年加入港灯至2020年退休,有入过“南丫四号”甲板以下的船舱,知道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存在通道口。方指“一落去(船舱)已经留意到,有个窿係到,觉得可能个设计係咁,我都唔清楚,无乜研究”。方同意“南丫四号”两舱之间的通道口与其他船如“南丫四号”及“南丫二号”等不同,指“南丫四号特别唔同”。死因研讯主任关注方有否考究为何会有差异时,方回应“无谂过,可能方便我的出入,我唔清楚”,被问及相关位置没有安装水密门会否造成安全问题时,方指新船验收时的结构已经是这样,自己亦没有相关知识,故没有向其他人提及过。

方另曾协助“南丫四号”的最后检查,协助检验的海事处验船督察,“照佢(督察)吩咐”带去检验不同的部分,如引擎、电器及仪錶等,惟不确定督察有否带备图则及进入尾舱。遇难者家属方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质疑海事处验船督察有否要求检查甲板下的水密装置,方明言没有印象督察曾爬落船舱检验及检验压载物。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併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係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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