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经济差、息口高、供应增,以及中美贸易战影响,近年香港私楼楼价持续回软,但房委会及房协最新一期推售的居屋单位,仍然分别录得约14倍和10倍的超额认购,整体中签比率仍甚低,尤其是白表申请者。虽然当局已采纳了笔者建议,优化包括居屋在内的资助出售房屋抽签机制,让较年轻人及多次抽签失利的申请者享有较高中签机会,但由于单位供应始终有限,暂时未能扭转“抽居屋难过中六合彩”的市民观感。
▲在需求远高于供应之下,部份位置及配套良好的未补价居屋,过去往往被炒高至贴近已补价居屋或同区二手私楼的水平。
“白居二”需求远高于供应
由于新落成的居屋难以抽中,部份渴求自置居所,但又未够能力购买私楼的中低收入家庭,尤其是白表申请者,会尝试透过“白居二”计划购买未向政府补地价的二手居屋,但同样面对僧多粥少的问题。
新一期“白居二”计划的超额认购比率为4.6倍,低于申请新建居屋。问题是二手居屋的供应、销售和价格均并非由政府主导,在需求远高于供应之下,部份位置及配套良好的未补价居屋,过去往往被炒高至贴近已补价居屋或同区二手私楼的水平。有关现象令到以低于市场价格向政府(房委会或房协)购入有关单位的原业主,除正常的楼价升幅之外,再获得了额外可观利润,因而令“抽中居屋等同中六合彩”的说法更加深入民心。
笔者多年前已建议改革资助房屋的转售制度,改为规定只能将单位卖给政府,然后再由房委会或房协转售予合资格的申请者,不能以“白居二”方式或补地价后在自由市场转售。除了要避免出现“天价”、“癫价”居屋等不公现象,更重要是防止由政府补贴兴建、原意为协助中低收入家庭置业自住的资助出售房屋“卖一间、少一间”,令当局需要寻找更多土地及花费更多公帑、人手和时间,去兴建更多全新的资助出售单位。
居屋业主大赚犹如不劳而获
有人或会质疑,政府鼓励及协助市民自置物业,除了为求安居,另一目标是通过物业价格上升,来促进中低收入家庭累积财富,向上流动,取消“白居二”似乎有违有关政策。
笔者完全理解并支持上述政策目标,因此建议政府应以原售价再乘以期内的私楼楼价平均累积升幅,作为二手资助出售房屋的回购价,让单位原业主可享有合理的物业增值回报,从而促进向上流动,但不应像现时“白居二”计划般,让本身已相当幸运地抽中居屋单位的业主,再近乎不劳而获地获得一笔超乎合理的财富。
澳门只能以原售价卖予房屋局
笔者早前以“香港粤港澳大湾区物业及设施管理联合会”创会会长身份,率领一批物管业界人士前往澳门和珠海考察,期间拜访了澳门特区政府房屋局,了解到澳门在多年前已修订了当地的资助出售房屋——“经济房屋”(简称经济房)的转售限制,做法与笔者的建议不谋而合。
根据当地法规,在2011年10月前出售的经济房,视乎买家的不同情况,可在购入后6年或12年之后转售。由于当地的一手及二手经济房供应,跟香港的居屋一样严重供不应求,澳门政府其后修改法例,将2011年10月之后出售的经济房的禁售限期延长至16年(中途有家庭成员身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以减少炒卖和不公现象。即使在禁售期届满后,澳门房屋局仍拥有优先权回购有关单位,售价上限为当初买入价再乘以期内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比笔者建议按平均楼价升幅来计算回报率更为严谨。
到2020年,澳门政府再进一步收紧有关限制。在2021年或以后购入的经济房,一律只能以原售价售予房屋局,并且须扣减将单位还原的相关工程费用,变相完全禁止了新建经济房的二手买卖,凸显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供资助单位予合资格的市民,从而改善其居住环境。
香港现时楼市欠佳,“癫价”居屋情况已减少,加上政府面对财赤,未必有足够现金回购,但不代表有关当局不能未雨绸缪,及早检视转售制度,以便在形势有变时适时推行,令公共资源更能善用。
谢伟铨
立法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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