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首被告何卓为称,因不满同案已供出自己,出于愤怒指次被告有整份爆炸品

发布时间:2025-05-02 11:36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97天审讯。 首被告何卓为续自辩,称警方曾在警署向他表示其他被告“队咗佢”及指次被告李嘉滨指受到何卓为要胁才犯案。 何卓为称当时感到愤怒和“匪夷所思”、“觉得佢屈我”,于是在录影会面中把自己的猜测告知警方,称李嘉滨有份制造炸弹及在明爱医院爆炸案发生当晚曾发讯息“我放㗎,搞掂咗啦”。

称不甘遭同案供出是主谋愤而指李嘉滨有份制炸弹

何卓为于2020年3月7日晚上被捕后,被带到青衣警署及进行录影会面。 何卓为在第2次录影会面将近结束时,问到“点嘛,阿sir”。 何卓为供称,早前警长刘永旭曾提出保释的交易协议,当时觉得已经配合了警方调查及完成搜屋等程序,“都要畀个交代我㗎”。

何卓为续称,警员李百谦表示“你揽阿(张)家俊无用㗎,佢队咗你㗎啦,要唔要我播畀你睇吖”,何卓为回覆“我唔信,你畀我 睇下”,其后有警员向他展示“猎鹰行动”群组的截图,显示“山鸡(李嘉滨)话五飞(何卓为)要胁佢做”,警员称“其他同案队咗你做主谋啦”、“唔好话家俊啦,你自己都保唔到”。

何卓为称当时觉得“做乜队咗我做主谋”、“我当时觉得好嬲”,并感到匪夷所思。 所以他后来在第3次录影会面中称,李嘉滨在明爱医院爆炸案发生的凌晨时份曾在Telegram群组发讯息“我放㗎,搞掂咗啦”,确信对方“有份整爆炸品”。

会面中,何卓为又称“有一次食饭,咁山鸡就话佢可以去做呢啲嘢......”、“之后佢话咪好似上次明爱咁再做啰”。 何卓为确认李嘉滨没有亲口对自己说过这些话,供称“咁我觉得佢屈我”、于是把自己推测出来的事情告诉警方。

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4岁程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 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 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 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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