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18:46,天眼查发布消息称,因持续捏造事实对女星杨幂进行诋毁、辱骂、贬损的微博博主杨某,早在2024年已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向杨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3.2万元人民币(含律师费、取证费等)。
而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杨某未履行致歉义务,因此杨幂方申请强制执行。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人民法院公告网公告了该起案件。杨某注册的微博“是小饱饱牙”“是小饱饱月牙牙”,多次发表用语粗鄙不堪、针对杨幂的谩骂与人身攻击,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已经超过舆论监督或言论自由的范畴”,“构成了对杨幂的侮辱。”同时,杨某还发布了未经证实的网络传言,“足以造成杨幂社会评价降低”“主观上具有明显恶意”,因此构成名誉权侵权。
因此,法院判决杨某在“是小饱饱月牙牙”微博连续三十日置顶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杨幂公开赔礼道歉。此前,涉事被告已被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
但极目新闻记者关注到,至记者截稿时止,杨某微博账号“是小饱饱月牙牙”并未发布致歉声明。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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