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遭反垄断调查,学者:可能与安卓作业系统有关

发布时间:2025-02-05 20:39

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晨颖5日在《人民日报》用户端撰文指出,中国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月4日公布消息,美国谷歌公司因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立案调查。这是依法对跨国公司垄断行为监管, 有利于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谷歌

张晨颖表示,谷歌公司是美国巨型科技企业,总市值超过2.3兆美元。近年来,谷歌公司深陷“垄断泥潭”,频繁受到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据不完全统计,美、欧、日、韩等主要司法辖区对谷歌公司发起的反垄断调查超过28次,被提起私人民事诉讼超过40起,相关案件涉及谷歌公司移动作业系统、应用商店、搜索引擎、广告技术等几乎所有主要业务。

2024年8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判决认定,谷歌公司搜索业务违反美国《谢尔曼法》,这是美国1998年微软反垄断案以来最大规模反垄断案件。11月,美国司法部向法院提议拆分谷歌公司流览器业务,起诉书称:20年前谷歌成为硅谷宠儿,生机勃勃的新创企业在新兴互联网搜索领域锐意创新。这样的谷歌早已消失。今天谷歌是互联网的垄断守门人。

张晨颖称,自2010年谷歌宣布关闭中国搜索业务后,谷歌公司在华业务相对有限,主要是向中国手机厂商提供安卓移动作业系统。此次反垄断调查可能与谷歌公司的安卓作业系统业务有关。

一直以来,谷歌公司的安卓作业系统被业内诟病为“假开源、真垄断”。谷歌公司利用安卓移动作业系统的市场支配地位,在技术上和商业上,对中国手机厂商施加诸多限制和约束,特别是通过与软硬体厂商、海外通信运营商等签订一系列协定,设置反分裂义务,严格限制开发安卓分支作业系统,要求预装全套谷歌应用程式,等等。

这些限制措施与谷歌公司开发的应用商店、搜索引擎等产品服务相配合,构建起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强大商业生态,不仅强化了谷歌公司在移动作业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而且排除、限制了移动作业系统等相关市场的竞争,阻碍了行业创新发展。

张晨颖分析,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因此,如果谷歌公司的相关行为和做法对中国境内市场产生了影响,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具有管辖权。对谷歌公司开展反垄断执法,与目前其他主要司法辖区的反垄断执法之间不存在冲突,符合国际礼让的基本原则,符合国际通行的反垄断规则,是于法有据的专业执法行为。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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