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公布的《渔农业可持续发展蓝图》建议,将优质农地划定为“农业优先区”,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今午(10日)召开会议讨论。 当局建议界定37个农业优先区,并以行政方式保留相关用地作农业发展。 有议员建议推出优先区后,政府应更集中资源资助业界发展,并提供诱因让在非优先区耕种人士进驻区内。
全港约有730公顷常耕农地
根据渔农署的农地滚动调查,截至去年底,全港有约4,000公顷曾经或现时用作耕种的农地,其中约730公顷为常耕农地。 而政府的顾问研究建议界定37个“农业优先区”,分别位于北区、元朗、大埔及离岛,共涉及约980公顷土地,其中约760公顷拟用作农耕,约220公顷为支持农耕的现有道路和农业配套设施等。
政府拟发布《政府声明》阐明有关用地农业优先
为了落实《农业优先区》建议,政府拟发布《政策声明》,以行政方式阐明政府界定农业优先区以保留优质农地作长远农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及相关土地位置,让公众知悉政府在有关用地上农业优先政策,为日后政府和私人在考虑有关土地用途提供指导方向。
民建联渔农界议员何俊贤表示,农业优先区建议是希望私人土地的业主,有诱因在农业发展上获得应有回报,以减少矛盾。 他续称,如在没有“农业优先区”及农业园的情况下,特区政府若投放非常大的资源保障4,000多公顷农地,免受害兽侵害是困难的,建议当局在划分“农业优先区”后,集中资源保障农产品工作。
他举例现行的农业基金为了公平起见,每宗申请最多只获5万元,“有啲禽畜农场,5万蚊只够买两支验孕棒,变咗要唔要(资助)都系鸡肋”,建议当局未来应聚焦研究个别农场的需求,以审批不同的支持额度。 他提到除了农业优先区外,仍有400多公顷土地属于常耕农地,关注当局会否加大支持,将这些农耕引入优先区当中。
出租政府土地让非优先区农耕人士使用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承诺会研究,如何更灵活地使用基金,以支持农业。 对于常耕农地方面,他指当局会主动拿出政府土地租赁,让在非优先区的农耕人士使用,相信他们会找一些可持续发展的地方,具有一定诱因。
选委界议员林筱鲁表示,农业发展不只是耕地,外地很多例子显示,会有提供初步处理农作物、储存、包装或加工等的地方,亦有需要现代化的农棚、农舍等,关注当局在规划及地政方面上,会否一拼考虑支持这些配套,让有意耕种的人士可长期工作。
谢展寰表示,农业园中会有地方做高科技农业研发,当中涉及农棚、农舍等,研发后会再推广业界使用,当局更会推动业界做品牌,亦会透过发展局将来在北部都会区留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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