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3岁女与国企主管发生婚外情,抓把柄敲诈得200万元被判囚10年

发布时间:2024-09-20 15:58

河北省33岁的女子王芸(化名),举报青岛某国企前高层主管刘某涉及违法犯罪,事后收获对方200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偿”款项。她因为敲诈勒索被捕,法庭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0年。

青岛某国企主管刘某遭敲诈勒索,不堪其扰终报案处理。(网络图片)

▲青岛某国企主管刘某遭敲诈勒索,不堪其扰终报案处理。(网络图片)

内媒报道,昨日(19日),王芸的母亲表示,当初刘某支付200万元是女儿的经济补偿。刘某原先曾为王芸母女安排工作,又答应和王芸结婚,但事后又反悔,以金钱作为补偿。

刘某表示,他与王芸于2017年认识,同年9月,两人在公寓内发生性关系。刘某称,王芸次日便要求刘某与其妻离婚。双方在两年间保持着婚外情的关係,并因离婚问题出现过多次冲突和争吵。

2019年2月,王芸及其家属与刘某商讨,要求刘某必须与其妻离婚、赔偿2000万元、替王芸及其哥哥安排工作、替王芸嫂子购买北京的社保、负责王芸看病的费用、掌掴其妻100下。

刘某固然做不到这些要求,双方不欢而散。后来,王芸的家属在其工作地点纠缠刘某,甚至拦住刘某的车辆,要求答覆。刘某朋友和王芸家属曾爆发肢体冲突,双方需到警局处理。

刘某表示,3个月后,王芸向哈尔滨铁路局、青岛地铁集团、青岛市建设管理处等部门举报,指刘某的公司存在挂靠、监理资料造假、员工使用假身份证等情况。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导致刘某负责的项目受到影响。

刘某主动约王芸协商,希望对方不要检举。刘某称,王芸提出赔偿600万元,否则就将他们一家送进监狱。刘某拒绝,王芸遂继续举报。

后来,刘某先后给予王芸共200万元,并替王芸及其兄长夫妇安排到国企工作。但是,王芸又继续举报,于是刘某到警局报案。

王芸及其兄长被捕后,法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芸有期徒刑10年,其兄长有期徒刑3年。两人另须退还刘某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