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副市长黄敏涉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4-09-01 10:33

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官方网站“南粤清风”今早(1日)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深圳原副市长黄敏涉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深圳原副市长黄敏涉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经查,黄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 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大搞权钱交易

黄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敏开除党籍处分; 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终止其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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