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相继针对科技与关键原料实施出口管制之际,中国国务院及军方7月31日宣布,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实施日期为2023年9月1日,管制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根据相关规定内容,今次管制的主要对象为军用乘带有特定功能的无人机。
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的联合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公告指出,受管制的产品包括在操作人员自然视距以外能够可控飞行,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最大起飞重量大于7 kg或空机重量大于4kg,并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机载无线电设备功率超过国际民用无线电产品核准功率限制值;携带具有抛投功能的载荷或者自带抛投器;携带高光谱相机或民用以外波段的多光谱相机;携带特定性能的红外相机与雷射测距仪。
据报无人机龙头厂商大疆创新的部分产品或受到今次限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