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校内诞婴后弃街头判感化一年,法官:比起惩罚被告更需复康治疗

发布时间:2023-07-21 08:30

高三女学生3年前在上体育课期间不适,到女厕如厕时突然诞下女婴,把体育服塞入女婴口中,早退离校后扔女婴到街边垃圾桶。她早前承认杀婴罪,李素兰法官今(20日)于高等法院判刑时指,本案对女婴及被告均是一场悲剧,比起惩罚现年只有19岁的被告,她更需复康治疗以继续有规划的正常生活,经考虑后判她感化一年,下令她须遵守每晚11时至翌早6时的宵禁令,叮嘱她须依时进行精神科及心理治疗,跟从感化官指示行事,并承诺安全性行为。

法官

女被告T.Y.M.承认于2020年9月22日,在天水围因故意作为导致不足12个月大的未命名女婴死亡,即把一件衫的一部分塞入女婴的口部,而发生时被告未从分娩后影响中完全恢复过来,而致精神不平衡。

案情指,被告当日上体育课期间不舒服,前往医疗室休息,到女厕厕格中如厕时突然感到剧痛及听到“嘭”一声巨响,便发现大量血液涌出,并有一名女婴跌落在厕盆中。被告害怕女婴哭泣声被人听见,便把体育服塞入女婴口中,再把女婴放入一个蓝色袋内,继续回课室上课。被告其后决定早退离校,回家途中把蓝色袋放在巴士站垃圾桶旁。路人晨运时发现袋内有染血的女婴尸体并报警处理。

精神科医生认为,被告在诞下女婴后患上创伤后遗症或重度抑鬱症,突如其来的剧痛、大量出血、诞婴,令她极度恐惧及不知所措,脑袋一片空白,未从分娩后影响中完全恢复过来,故其精神状态受干扰。

李素兰法官称被告16岁意外怀孕后,直至后期才得知自己身怀六甲,她在疫情期间独自生活,在家进行网课,虽然担忧自己情况,但因感羞愧而没有求医或向人倾诉。被告2020年9月复课后,案发当日感到剧痛,独自面对在校分娩一事,极度疲惫及晕眩,无法思考。法官指,杀婴罪一般会判处感化令,判囚的情况十分罕见,皆因母亲需要的是支援及监督,而非处分。

法官引述感化官报告及社工信件指,被告成长背景坎坷,4岁时父母离异,父亲日复夜工作,未能为两名女儿提供人生指导及爱与关怀,被告与亲妹相依为命,居住环境非常狭窄恶劣,满布垃圾及老鼠蟑螂。被告搬到母亲安排的单位独自生活,升中后成绩突飞猛进,班内名列前茅。精神科医生指,被告现时仍有抑郁症状,需接受精神科药物治疗及复诊。

被告在还押14个月期间进一步反思,憎恨自己剥夺女婴生活的权利,深感内疚及懊悔不已,愿意承担责任或坐牢以弥补过失。法官经综观考虑后,认为被告相对于处罚更适合更生支援,被告在刚满17岁时犯案,现年19岁应该正常生活及规划人生,故决定判处感化一年,其间被告须跟从感化官指示、行为良好、接受精神科及心理治疗、向感化官提交日记、承诺安全性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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