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妻发现一名王姓女子竟与她丈夫搞暧昧,互传咸湿简讯讨论丈夫应该穿原本的内裤回去,“怕你家里没红色内裤被抓包”等语,让她身心大受打击,愤而向王女求偿1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中地院审理时,判王女须赔偿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元配主张,王姓女子明知她丈夫已婚,仍与丈夫交往,还一起出游,拍摄亲密照片与互传咸湿对话,已经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让她的身心严重受创,故依法向王女求偿100万元。
对此,王女辩称,与男方是老同学,先前重新恢复联系,男方并没有主动提到婚姻关系,2人确实一起出去玩,但并没有交往,纵使2人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也早已过了法律2年追诉期。
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证据,发现王女与男方曾于2022年4月间互传合照及裸照,王女还请男方将照片收好,对话提及是否要请假约在北部见面,是否担心被妻子发现等话题。
法官指出,同年月间,王女还说,“有湿性但挺舒服”、“你上来有被发现吗?那天你应该穿原本的内裤回去,怕你家里没红色内裤被抓包”等语,均可知王女知情男方已婚,不采信其说词,审酌后判王女须赔偿15万元较适当。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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