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宣布,同意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15日,海关总署就相关问题表示,这是一项相关国家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海关总署将在跟踪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支持该项业务发展。
海关总署5月6日发布公告称,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公告称,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公告将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15日,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表示,为降低中国东北地区大宗货物南运物流成本,从2007年起,中国按国际中转业务,同意该地区货物运至毗邻国家港口中转再运抵中国南方港口入境。国际中转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海关业务,中方已积累了多年的实践经验。2007年,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我国黑龙江省货物通过包括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在内的多个境外港口开展国际中转业务,相关业务运行良好。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东北亚研究所所长笪志刚15日向《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海参崴正式成为中国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的中转口岸,这是中俄经贸合作在俄乌冲突下实现的又一个新突破,也是中俄地方合作的新突破。中俄之间在中国东北地区的经贸合作有很大潜力。黑龙江对俄有明显的货物贸易以及投资的巨大潜力和优势。这些优势和潜力随着通道的开通,会获得进一步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月至4月,中俄贸易额增长41%以上,超过730亿美元。中国向俄罗斯供应电子产品、设备、家用电器、汽车等消费品;俄罗斯向中国大量出售石油、天然气、煤炭、食品、金属、木材和化工产品。
来源: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