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刘姓男子与女网友A约在工作室见面,未料刘男竟强行侵犯A女,事后接受侦讯时,还称2人为合意性交,且自己确认过A女“很M”等语,但法官不采信,审理后依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8月,又犯强制性交等2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6月,应执行4年10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刘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认是A女,2021年间邀约A女前往个人工作室用餐及看电影,A女不疑有他赴约,未料却被刘男求欢,在生理期期间强行遭刘男射精在肚子上且侵犯2次,途中刘男甚至持BB枪恐吓A女不准离去,刘男完事后搭载A女到捷运站,A女搭捷运离去后报警处理,全案才曝光。
对此,刘男否认犯罪,称自己仅与A女发生1次性行为,双方为合意性交,他有咬、打A女,是因为跟A女确认过A女“很M”,他认为那样的方式可以增加情趣。
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比对A女的证述,认定A女的说词前后一致,倘若非亲身经历,实在不可能凭空捏造这些情节,再加上A女与刘男仅是第一次见面的网友,无结怨,没理由冒着伪证风险构陷刘男,且A女每次提起案发过程都会情绪激动、出现哭泣反应,认为其证词有一定的可信程度。审酌后,依犯强制猥亵罪,处刘男有期徒刑8月,又犯强制性交等2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