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国安法》具有凌驾地位

发布时间:2023-01-1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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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龙表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香港国安法》时,赋予其凌驾地位和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

全国港澳研究会主办的“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昨日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致辞表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香港国安法》时,赋予其凌驾地位和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当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其不一致,应当优先适用《香港国安法》,特区应主动修改、完善本地法律。

夏宝龙强调,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要把握好五点,包括《国安法》是中央主导和特区主责相辅相成;特区应主动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实现有机统一;又要求做好青少年国安教育,扣好国家安全教育的“第一粒扣子。”

与本地法不一致 特区应修改

夏宝龙指,《香港国安法》立法的初衷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捍卫“一国两制”,为香港好、为香港居民好,针对的是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不设防”问题,打击的是极少数,保护的是广大香港居民,《香港国安法》执行机制最大的特点是“双执行机制。”

每个港人都是维护国安参与者

他续指,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拥有完整的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考虑到“一国两制”的特殊性和香港实际情况,中央通过《香港国安法》授权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委员会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中央负责处理特区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承担“最后兜底责任”。

夏宝龙续指,《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由乱到治,成为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打工仔安心上班,学生安心上学,个人隐私受到应有保护,市民安心逛街消费、畅所欲言,享受着自由与安全。”

他强调,香港每个人都应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而不是旁观者;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人的“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他指,要加强对《国安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特别要着力在青少年中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国安意识和爱国情怀。

随着《香港国安法》的深入实施,“香港开放的大门只会愈开愈大、包容性只会愈来愈强”;香港任何中外居民,不管从事甚么职业、信奉甚么理念,持有甚么样的价值观,只要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只要热爱香港这个家园,只要遵守法律,都是建设香港的积极力量,都是我们可以团结合作的朋友。夏宝龙最后表示,当前香港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央坚信,有伟大祖国作坚强后盾、《香港国安法》的保驾护航、全体香港居民的团结奋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香港必将大有可为、风光无限,“一国两制”实践必将愈走愈稳、愈走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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