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察局一名警官,9月初透过网络结识1名15岁青少年,双方最后相约见面、互传裸照,最后甚至在北市某公厕发生性关系,青少年父亲最近意外得知,气得向警方报案,全案已依违反少儿性剥削条例侦办中。
据指出,该名警官现于国道警察局服务,日前他透过网络交友,结识年仅15岁的青少年,双方相谈甚欢,该警官后来约对方碰面,最后更在某公厕所内发生性行为。
青少年后来自认不妥,向父母坦承此事,父母获知后又惊又气,最后前往警局报案、提告。
据了解,警方随后前往涉案警察的住处搜索,在计算机中发现当事人的不雅裸照,另在手机查扣警官与青少年的私密对话纪录,警官强调两人是两情相悦,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但因当事人未满18岁,警方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治条例将他送办,全案正由北检调查中。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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