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照顾孤寡老人十余年,北京法院判决其继承老人五套房

2024-04-23 20:29

年过九旬的顺义老人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也无子女。在村里的主持下,2011年开始,阮大爷和同村的男子刘某军签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军给老人养老送终,老人将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军。2023年,阮大爷因病去世,留下五套刚刚分到的安置房。近日,顺义法院判决认定,阮大爷留下的五套安置房的所有权益,应该由照顾老人十多年的刘某军继承,阮大爷的其他亲属“无份”。

阮大爷出生于1930年,其父母早亡,有四个哥哥、一个妹妹。阮大爷没有后人,但他二哥的两个女儿和阮大爷的妹妹仍健在。

2011年,生活无依靠的阮大爷向村委会求助。因刘某军一家与其关系较好,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刘某军同意扶养阮大爷。二人在村委会的主持下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军照顾阮大爷并负责生养死葬,阮大爷将其位于该村的房屋在内全部财产遗赠给刘某军。于是,自2011年11月开始,刘某军承担起了对阮大爷的扶养责任,甚至全家搬至阮大爷家一起生活。一些视频记录下了阮大爷和刘家人生活的场景:一家人为阮大爷过生日、刘某军的孙子孙女向老人磕头拜年、小孙女为老人洗脚……

去3年3月,阮大爷近800平方米的宅基地被划入拆迁项目,老人因此获得安置房5套。这一年10月,阮大爷因病去世,刘某军送老人走完最后一程,并为其买墓地,料理丧葬事宜。

刘某军认为,自己对阮大爷如同对待亲人一般十二年,让其在晚年生活中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幸福,如约履行了“生养死葬”的扶养义务。为了接受遗赠,刘某军将阮大爷的妹妹、两个侄女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事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位村民出庭作证,表示阮大爷的生活水平跟同村人相比在中上水平,老人平时常在公园遛弯、下棋。法官在实地调查时还得知,刘某军与阮大爷同住后,老人的侄女、妹妹与老人之间的来往较少。

近日,顺义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确认遗赠扶养协议中涉及财产赠与以及刘某军承担的生养死葬义务部分应属有效,并认定5套房屋的所有权益应由刘某军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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