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微信“吹牛”收千万罚单,法学专业董秘被罚250万

发布时间:2026-03-24 16:59

《星岛》见习记者 洪雨欣 深圳报道

一篇微信稿引发股价过山车后,双良节能终为误导性信披付出了代价。

3月23日,双良节能(600481.SH)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双良集团于3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误导性信息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相关主体被拟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是A股首例针对上市公司自媒体渠道信披违规的立案处罚。

24日,《星岛》向双良集团投资者关系部门进行咨询,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信息已于公告披露,一切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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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双良节能1995年成立于江苏无锡,法定代表人刘正宇,系外商投资的上市企业,2003年在上交所上市,控股股东为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主营冷热水机组、光伏新能源设备、氢能设备等研发制造,是国内节能节水装备龙头企业,溴化锂机组、空冷系统等产品市占率位居行业前列。于2022年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持有专利超800项。

经查,2026年2月12日,双良集团与双良节能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涉SpaceX海外订单的文章,标题及内容渲染公司获12台换热器设备订单将用于其“星舰发射基地”,营造出公司与全球顶尖航天科技深度绑定的假象。而实际情况是,公司刻意隐瞒了订单金额仅1392.30万元、占2024年营收比重低至0.11%等数额,且公司仅为非独家间接供应商、业务存在不确定性等关键利空信息。这种夸大其词的“吹牛”式宣传,直接导致了市场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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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良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

据市场数据,文章发布后,2026年2月12日13时05分,双良节能股价开始快速上升,13时26分双良节能股价涨停;次日却开盘跌停,引发股价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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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监管局认定,上述行为构成误导性陈述,双良集团存在组织、指使违法情形,公司董秘杨力康、双良集团品牌与公共关系部总经理陆洁为直接责任人员。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监管方拟作出四项处罚:对双良节能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400万元;对双良集团罚款400万元;对杨力康、陆洁分别警告并罚款250万元,四项罚款合计1300万元。相关主体可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

值得关注的是,拥有法学背景的董秘杨力康,本应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守门人”,而在此次事件中反而成为直接责任人之一。公开资料显示,杨力康,男,1991年出生,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及金融学硕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曾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据悉,杨力康年薪为100万元,250万元的罚款相当于其两年半的薪资,处罚力度之重不言而喻。 

对于此次处罚的影响,双良节能表示,经核查本次违法行为未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其他风险警示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