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今踏入第128日审讯,黎智英第36日出庭自辩,控方第10日盘问黎智英。控方指出,2019年12月黎智英参与“初选”电子投票软件管理过程,黎安排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前民主党主席李永达在2019年12月20日早上10时与他见面,其“徒弟”李兆富(Simon Lee)则在同日下午3时许与他会面。黎智英今否认他热衷于协助“初选”投票软件,但承认他当时正协助“初选”电子投票软件,故意识到“初选”的存在,惟控方指出黎智英在辩方主问时却表示他当时没有意识到“初选”的存在,黎则承认他在辩方主问时“讲大话”。
黎:徒弟李兆富乃初选投票软件始作俑者
“从犯证人”陈梓华早前供称,2019年12月31日陈梓华与黎智英再次见面,黎智英指可把初选相关事宜“话俾年轻人知”,让年轻人多注意选举工作,介绍初选的好处,并集结民气、集中“黄丝”票源以提高投票率,巩固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席。黎智英在辩方主问时否认他曾说道有关言论。
控方引述黎智英与前民主党主席李永达在2019年12月15日的WhatsApp对话纪录,黎智英向李永达指其“徒弟”李兆富是“初选”投票软件的始作俑者,若李永达有问题可以直接请李兆富到场示范使用该“初选”投票软件,李兆富可热心帮忙运用及设定该“初选”投票软件。法官李运腾问黎智英,李兆富当时是否已备妥该“初选”投票软件时,黎智英称李兆富熟悉并建议进行网上投票,但该软件并非由李兆富开设,而是由一间欧洲公司开发“初选”公投程序。黎另指李兆富非常留意民主事宜,而泛民主派之间本身也关注“初选”投票事宜。
▲陈梓华曾作供提及黎智英要求他向年青人介绍初选的“好处”。
▲黎智英供称与“初选组织者”戴耀廷(左)及区诺轩(右)不熟悉。资料图片
黎智英称戴耀廷负责组织“初选”,李兆富则不涉及“初选”,只是提出“初选”可网上投票。黎智英在2019年12月12日表示他需要李兆富帮他为“初选”寻找电子投票软件,而泛民主派人士如林卓廷、李永达、李卓人等人均同意“初选”使用网上软件投票,李兆富找到初选公投程序后与黎智英谈论有关费用事宜。黎智英供称他与“初选组织者”戴耀廷及区诺轩不熟悉,但曾与两人在2020年1月共餐。
同意曾自称没意识到“初选”存属“讲大话”
黎智英于2019年12月17日在讯息中向李兆富指,他愿意支付“初选”电子投票软件的费用,建议李兆富可联络黎的助手 Mark Simon。法官杜丽冰问黎智英当时是否准备好为“初选”电子投票软件支付费用,但黎智英称他们当时未知所需费用多少,所以未正式为“初选”支付任何费用。法官杜丽冰又问黎智英当时是否热衷于协助管理“初选”电子投票软件,而黎智英当时是否意识到“初选”的存在。黎智英回答指他当时并非热衷,但只是曾协助“初选”电子投票软件,故必定意识到“初选”的存在。
法官李素兰便提出,黎智英早前供称自己当时无论如何也没有意识到“初选”的存在,不清楚什么是“初选”,而控方现时是问黎智英当时完全意识到“初选”的存在,问黎“你同意吗?”黎智英表示:“你这样问的话,我同意”。法官杜丽冰随即问黎早前怎能称自己没有意识到“初选”的存在,黎说:“不管你在想什么,我说的都是实话”。法官杜丽冰又指出,控方现时指黎早前称自己没有意识到“初选”的存在是“讲大话”,问黎是否同意;黎智英回答说:“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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