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告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等字样

发布时间:2025-01-04 09:36

广东省政府近日发布通告,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相关单位新核发的证照应规范使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或“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字样,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珠海市横琴新区”等字样。已核发的证照,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不强制变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官方通告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等字样。

官方通告

▲官方通告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等字样。

横琴岛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与澳门仅一河之隔。2021年,横琴升格为粤澳共管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广东省共同管辖。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