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海关近日发现一名入境女旅客的背包机检图像异常,经检查发现对方未申报携带1.1公斤沉香,价值约百万元人民币。
▲女旅客经罗湖海关入境内地时,被发现携有1.1公斤的沉香。
承认收“带工费”代闯关
海关公布指,近日,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且其所携带的背包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在当事人背包内发现植物制品一包,重1.1公斤。
而1公斤品质好的沉香,市场价值约达百万元人民币。
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鑑定,该植物为瑞香科沉香属土沉香,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所列物种。
经调查,当事人曾有多次退运记录,并承认该次是替他人携带进境并收取“带工费”。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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