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切病人器官,湖南“黑心医生”刘翔峰一审获刑17年

发布时间:2024-10-31 13:09

在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10月31日)依法对刘翔峰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刘翔峰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42万元。

乱切病人器官

同时,对同案被告人罗原灯以故意伤害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上述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犯罪情节严重

法院称被告人刘翔峰在湘雅二医院工作期间,为牟取额外手术费用,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罗原灯夸大患者病情、虚构患者病征,给6名不具备明确指征的病人实施手术,致5人重伤、九级伤残,1人轻伤;利用职务便利,在引进医药产品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66万余元。刘翔峰利用主持或参与手术的工作便利,收受医药产品销售人员回扣358万余元,非法侵占价值193万余元的手术耗材。上述手术耗材已被依法收缴。

网上流传刘翔峰曾说:“只要稍微有点异物倾向,不管是不是肿瘤,一律按肿瘤处理,先做化疗。再比如,机器人做不完全性肠梗阻,开进去找不到梗阻段,就把正常肠管切下来给家属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翔峰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刘翔峰有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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