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有3人摘除一个马蜂窝,翌日有女子路过现场遭马蜂螫死。死者家人向摘蜂窝3人组索赔逾91万元人民币。法院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3人要负八成责任,要向死者亲属赔偿72.89万余元,原因是3人应预知马蜂失巢后会攻击人。
▲遵义中院二审判被告3人上诉无效,要向被马蜂螫死的死者家属赔偿70多万元。小红书
红星新闻23日报道,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显示,去年10月16日,申某、郑某及张某,穿上防护服在遵义市务川县某村,摘除一个马蜂窝后离开。
去年10月17日,务川县的罗女士和李某等五人到现场树林捡野生蘑菇。当天13时许,五人遭马蜂围攻螫击致罗女士等四人受伤。
死者逾百处被螫伤
罗女士等报警后被送院,入院时,罗女士情况严重,全身有达百处被螫伤,当晚因抢救无效,多器官功能衰竭不治。
事后,死者丈夫向张某、郑某、申某索赔101万元。务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三人具摘取野外蜂巢经验,明知马蜂具剧毒,它们在蜂巢被破坏后会有随意攻击人的习惯,故应预见马蜂巢被他们摘除后,馀蜂有攻击人的风险,但在现场未设定必要的警示标记,对可能进入林区的人员未尽到充分的安全提醒注意义务。
法院于是判被告3人要就事件负上八成责任,需赔偿72.89万馀元。3名被告不服上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16日就案件二审,维持一审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