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受审,承认贪污受贿罪

发布时间:2024-09-25 19:48

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一案,今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69岁的唐双宁被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02万元(人民币,下同),并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司长期间,将其保管、使用的价值301.5万元公共财物据为己有。

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受审。

▲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受审。 央视截图

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7年,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02万元。

此外,2003年4月,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价值301.5万元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唐双宁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唐双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双宁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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