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客近日经罗湖口岸旅检大厅入境内地,关员发现其随身携带的行李X光机检图像出现异常。经进一步查验,在当事人行李箱中发现濒危砗磲制品1个,总重10.8公斤。后经鉴定,该砗磲制品为双壳纲帘蛤目砗磲科动物贝壳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列明物种的制品。
根据有关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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