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一名九岁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中,两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馀一名被判监三年,缓刑五年。两名被重判的被告人均表示不服要上诉,而受害人家属也表示对结果不满意,将申请抗诉。
▲受害男童翟琦琦死亡后被放到椅子上。
法院的表示,被告人张贤斌开设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球会、青岛崇德聚英武术球会。被告人李海丁是球会教练,被告人张嘉豪是张贤斌之子,案发时在球会帮助教学。被害人翟某某(又名“琦琦”,男,2014年8月22日出生)于2023年6月10日报名进入球会学习。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贤斌在球会教学期间,因被害人翟某某训练动作不规范,同被告人李海丁、张嘉豪,对其殴打、捆绑,后翟某某被发现意识不清昏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翟某某系钝性物体多次击打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贤斌和李海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嘉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禁止三名告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不过,在宣判后,张贤斌、李海丁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张嘉豪表示不上诉。受害男童琦琦亲属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将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