姗姗来迟的正义︱冤狱9年,“李四强抢劫案”再审宣判:无罪

发布时间:2024-04-19 18:05

4月19日,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四强抢劫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李四强犯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刑事判决和(2007)龙刑初字第256-1号刑事裁定,宣告李四强无罪。宣判后,审判长当庭告知申诉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李四强(左)抢劫案重审,终还他清白。

▲李四强(左)抢劫案重审,终还他清白。

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告诉澎湃新闻,听到上述判决,“心情还不错,终于还了(李四强)一个清白”。李奎星表示,后续,他们将申请国家赔偿。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2005年,智力残疾的安徽利辛县人李四强失联,家人多次寻找未果,最终因精力、财力问题只得放弃。2007年,南京警方在检查外来暂住人口时,发现了在此打工的李四强。因身上有一张抢劫案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李四强被抓,后以“刘西文”的身份,被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观察者网”表示,服刑期间,监狱管教发现“刘西文”实为李四强,法院调查后,裁定李四强冒用“刘西文”身份参与了汕头抢劫案,将判决中的“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李四强继续在狱中服刑。

报道称,2016年,服刑完毕的李四强回到老家,家人们得知他的经历后,认为抢劫案案发时间段内,李四强在安徽利辛的村子裡,不在广东汕头,于是决定帮他申诉。而李四强早在出狱两个月后因病重不治去世。

2023年2月,针对此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回应称,申诉人李奎星就其弟李四强犯抢劫罪申诉一案,该院已受理,正在审查中。2024年1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称,该院依法对申诉人李奎星就原审被告人李四强犯抢劫罪申诉一案,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2024年4月9日,李四强抢劫再审一案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建议无罪判决。

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此前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自2016年开始为此案申诉,已经跑了8年,去过汕头、广州等地多次。

去年,李奎星已确诊胰腺癌。李奎星说,这么多年,他们之所以坚持申诉,是因为所涉及的抢劫案案发时,李四强就在家,哪里都没去,不可能犯罪,因此之前判决是错误的,应该予以纠正,还李四强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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