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姓男子2022年在新北市的车站及百货公司停车场等地,分别对包括未成年女子及女高中生共9名女子袭胸、摸臀,一审依对少年强制猥亵及性骚扰罪、强制罪等罪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1年,他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他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改判刑8月,可易科罚金。部分可上诉。
有数次妨害风化前科的魏男供称,是因婚姻生活不顺,2022年与妻子间之离婚诉讼进行中,他竟在公共场所,9次对素昧平生之女性为性骚扰、乘机猥亵及强制犯行,导致多名被害人对陌生人士心生恐惧,惶惶不安。
高院审理后,考量魏男与其中一名被害人成立和解,他就此部分请求从轻量刑,为有理由,撤销改判可易科罚金之刑8月。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