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9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据悉,二审的焦点有两点:一是本案的定性问题,即到底是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二是一审是否量刑过重。
四川新闻网报道,同时,9月4日上午的庭审中,孙的律师提出了“新证据”,他称,天网记录在成龙路卓锦城路口,孙伟铭驾驶的别克车在路口和一辆白色轿车交汇后,白色轿车将车倒回交汇处,闪应急灯一直停在该处。同时,孙伟铭在通过该路口时,右边有辆自行车。所以不排除孙伟铭与白色车发生轻微擦挂,在避让自行车,从而酿成惨剧。
然后,检查员认为,孙开车与白车交汇,并无显示两车有擦挂。同时天网记录,孙当时的速度比其他车辆快了很多。加上事后并无白色车的事故报案记录,所以无法证明孙当时为了避让自行车导致汽车失控。
www.stn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