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私企老总状告清华大学培训班质量不佳败诉

私企老总状告清华大学培训班质量不佳败诉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9-02-10

【星岛网讯】不满清华大学培训班的质量低,沈阳私企老总于博将清华告上法庭。北京海淀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这位老总败诉。名校借其名声大办培训班的风气和做法受到了民众的质疑。

  据《法制周报》报道,于博2月4日表示,近期他会向北京市一中院上诉,并召开专家研讨会等,目的是让继续教育事业能够健康发展。

  总裁班管理混乱

  尽管名校总裁班如今已是多如牛毛,然而企业老总状告清华总裁班却还是头一遭。事情还得追溯到一年前。

  2008年1月17日,于博报名并缴款3.7万元,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第28期“总裁班”的一名学员。开班后,于博等学员发现,原来看到的招生广告中承诺的包括林毅夫、郎咸平在内的10多名国内颇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均未到场授课,而且还存在着教师整体素质不佳、原定60人的小班“增肥”为170人的大班、教学组织管理混乱、授课时间严重不足等问题。

  5月16日,在与学院方面口头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该班推选于博等4名同学为代表,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交涉,并提交了书面的维权纪要。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陈肖庚代表学院正式答复学员,承认该班在教学组织管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包括“按照招生承诺安排授课内容”等 6条整改措施。但于博等学员发现,整改后的“总裁班”教学质量并未得到实质性提高,距离他们的期望相去甚远。

  10月10日,于博以个人名义,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华大学“按照招生广告承诺安排教学内容,在媒体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万元”,12月1日下午,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于博起诉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学院将培训班外包

  清华大学方面在12月2日首次对此事及时发表了声明,声明称,学院认为“招生广告凡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通过的,从未列作过主讲专家名单,也从未作出具体主讲专家的承诺”。

  声明还称,针对此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有关学院将该项目“承包”给个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但这一内容实际上并未在起诉书中出现。作为“开放式”办学的一种改革措施,学院认为“所举办的部分教育培训项目有一些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均经过严格的审核”,合作单位并未参与到教学质量的管理中,因为“所有培训项目的教学质量均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www.stnn.cc

关键词: 进入新闻中心>>
来源:    编辑:黄带娣 [ 打印 ] [ ] [ 关闭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24小时财经排行榜
24小时热文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