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副干事长王淑慧26日质疑,台商由大陆带回的“马英酒”,明明在天津制造,但礼盒上却印有前台北市长马英九发给的营利事业登记证,到底是马英九为选举募款,还是替自己造势?台北市政府官员则反驳说,登记核准权责是经济部商业司,不是台北市政府。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府官员还说,登记的名称只要没有明显污辱他人意涵,市府不会过问,也无从过问。马英九阵营发言人罗智强表示,北市府已表示,所谓营利事业登记证是经济部所发,与马英九无关,“大陆人喝什么酒,关马英九什么事?”民进党言必扯马英九,已到歇斯底里的地步。
王淑慧、党团书记长王幸男26日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在大陆制造及贩售、限量一万组的马英酒是由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在天津制造,台湾马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荣誉出品,但礼盒上却印有马英九任台北市长时发给的营利事业登记证。
王淑慧说,马英酒在大陆只有高官才买得到,且售价不便宜,难道这是马英九在为选举募款,还是替自己造势?马英九是否与大陆作出某种承诺,才能特许有台北市营利事业登记证的马英酒在大陆贩卖?
王幸男说,台湾彰化盛产葡萄,制造马英酒,也应该选择彰化葡萄,帮助台湾农民,但马英酒却是在天津制造,可见马英九说爱农民“拢是假”。
台北市产业发展局商业处商业登记科长吴明琦表示,马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06年3月23日,通过经济部商业司委由市府一楼代办的业务,取得商业登记,核可权责在中央,地方只是代办,北市没有核可权。
吴明琦说,马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登记为陆思友,资本额为三百万元,公司位于和平东路三段49号11楼之三,今年初办理停业一年,停业期间为2007年1月13日至200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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