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两岸关于奥运圣火的谈判在21日早上7点的最后期限前未达成协议,台湾中华奥委会当天上午10点举行记者会,宣布奥运圣火登台的谈判破局。国际奥委会媒体关系经理摩洛当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表声明透露证实了这一消息。台湾行政院表示遗憾,但称台湾代表团仍会参与奥运盛会。
中央社报道,台湾中华奥委会当天发表声明称,对双方谈判破裂,火炬传递将不经过台湾表示深切遗憾。中华奥委会在声明中再度重复有关北京奥组委在双方签署火炬经台协议前一天单方面提出有关“不符规定的旗,徽,歌”新条件的指责。
国际奥委会媒体关系经理摩洛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表声明透露,北京和台湾的协商并未在最后期限前达成协议,国际奥委会希望看到中华台北人民的参与,但承认在双方(中国和台湾)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
台湾媒体当天早些时候引述国际奥委会(IOC)发言人莫侯的话说,北京奥运圣火2008年4月确定不经台北。莫侯透露,由于两岸对于明年北京奥运圣火传递路线的谈判迟未达成协议,而后勤工作所需的时间也已耗尽(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1日早上7点),北京奥运圣火可能不经过台北。
台湾国际奥委会委员吴经国也表示,由于两岸圣火传递谈判没有交集,国际奥委会将在今天发布新闻,极可能宣布圣火不来台北了。他表示,两岸圣火谈判八个多月没结果,国际奥委会等着与参与圣火传递的城市进行个别签约,没有时间继续等待两岸再次延长圣火谈判时间底线,“国际奥委会今天发布新闻内容不用我推测,谁都能推想而知。”
吴经国同时指出,国际奥委会只关注北京奥运圣火会不会来台北,就算奥运圣火不来台北,国际奥委会也不会处分中华奥委会。事实上,历届奥运圣火传递,并没有发生拒绝圣火入境传递的前例,自然也谈不上处分的问题。
北京奥组委4月下旬公布了“胡志明市-台北-香港”这一圣火传递路线,但台湾方面以“将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矮化了台湾主权”为由表示拒绝。之后双方虽不断进行交涉,在国际奥委会设定的9月21日这一期限内仍未能达成协议。
在台湾方面,中华奥委会指责北京在达成共识后突然提出新要求,称中华奥委会主席蔡辰威7日清晨5时动身,准备前往北京签署协议,但北京奥组委在6日下午五时突然来函通知中华奥委会,要求加入会议纪要中的第四点共识。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李维一则强调,两岸在今年2月达成四项共识并报国际奥委会批准;火炬在台湾接力不得出现不符规定的旗,徽,歌便是四项共识之一。
此外对于台湾指责大陆提出新要求的说法,李维一不久前回应说,因为关于圣火传递,北京奥组委并没有提出新的要求。他强调,台湾同胞希望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希望台湾满足这一美好愿望,不要从政治出发,制造新的政治障碍。
李维一说,关于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的问题,今年2月份两岸的奥运会有关组织本着奥运会的宪章,经过平等商谈,达成了四项共识,并报经国际奥委会批准,4月26号,公布了火炬的传递路线。但由于台湾当局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横生枝节,推翻了共识。不过考虑到广大台湾同胞希望奥运圣火能够到台湾传递,台湾的奥运会组织也希望进一步沟通,所以两岸奥运会组织继续就奥运圣火在台湾传递的问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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