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演艺经纪售票公司高雄办公室惊传偷拍案,该公司钟姓男员工在公司女厕偷藏手机,偷拍11位女同事如厕画面,被女同事发现后报警,钟男赔偿6名女同事达成和解,另5位女同事拒和解,坚持告到底,高雄地方法院审结,依妨害性隐私罪判钟男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去年9月19日,钟姓男子将1隻智慧型手机插上行动电源,以胶带固定在洗衣板后方露出镜头,放置在公司女厕所墙边地板上,朝马桶方向录影,拍到11位女同事如厕画面。
两周后有女同事发现洗衣板后竟藏手机对着马桶拍摄,向主管报告后,公司才查出是钟男所为,他坦承手机是他所放,公司即报警侦办。钟男到案后坦承犯行,赔偿6名同事达成和。另5名女同事不愿和解,坚持告到底,钟男被检察官起诉。
法官审理后认为,钟男无视法律对他人性隐私权之保护,为满足个人私慾,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欠缺对他人隐私及身体自主权尊重,并造成5位女同事精神畏惧及痛苦,行为实值非难,但考量他坦承犯行,却未与5名被害人和解,依妨害性隐私罪的未经他人同意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