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割颈案杀人“干兄妹”为何轻判?法院:渐能觉察而反省过错

发布时间:2024-09-30 15:51

新北市某初中郭姓少年为替林姓少女出气,持刀杀害同校少年,林姓少女则欲阻挡郭姓少年杀人的同学,呛声“滚”,两人都被新北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今(30)日以郭、林两人在少年观护所经过多次谘商、晤谈后,已渐能觉察而反省自身过错及不当言行,需教育导正量处少年9年徒刑、少女8年徒刑。

割颈案今(30)日宣判,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以郭、林两人在少年观护所经过多次谘商、晤谈后,已渐能觉察而反省自身过错及不当言行,需教育导正量处少年9年徒刑、少女8年徒刑,图为郭父与律师。

▲割颈案今(30)日宣判,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以郭、林两人在少年观护所经过多次谘商、晤谈后,已渐能觉察而反省自身过错及不当言行,需教育导正量处少年9年徒刑、少女8年徒刑,图为郭父与律师。

检方调查,郭姓少年与将弹簧刀放在口袋带入校园,与林姓少女为拍抖音翻桌影片到初中生班上找朋友,拍完后众人聚集外面走廊聊天,林女返回班内找朋友拿橘子,因大力甩门被初中生制止,林女不满找郭姓少年等人聚集门口呛声,初中生走到门口后将郭推出门外,郭却冲向前打初中生,并拿出弹簧刀。

郭与林的友人见状上前欲拦住郭,林女却呛友人“滚”,郭因此无人阻止,持刀刺向初中生7刀,林女还补呛“给他死”,最后其他同学赶忙冲上前将郭拉开,并将初中生搀扶去保健中心,但初中生伤重瘫软在走廊,郭姓少年见状还走过去呛声欲攻击,被其他人制止。

虽然郭、林两人否认杀人犯意,但检警认为事证明确,依杀人罪起诉两人,案件移审少年法庭,法院指出,郭、林两人因误认暴力得以解决纷争的偏差观念,在本不应该有任何暴力发生的校园内杀害同学,所为严重危害校园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宝贵生命消逝、被害人双亲痛失挚爱,产生永远无法抹灭的巨大伤痛,检察官与被害人家属均请求从重量刑。

但法院考量两人家庭状况、智识程度与犯罪动机目的、参与身分有动手与主事者程度差异,以及下手方式等情状,认为两人在少观所期间经过多次谘商、晤谈后,已渐能觉察而反省自身过错及不当言行,但仍需时间学习调整,考量司法院先前类似案例的量刑参考,认为有必要藉由长期以机构矫正处遇的方式,加强、调整两人身心状态健全,并教育导正两人偏差观念与行为,加上两人未成年得依法减刑,量处少年9年徒刑、少女8年徒刑。

郭父说,他曾与被害人家属在法庭上见面,他有当面向对方父亲道歉,但没有获得回应,对对方感到很抱歉,儿子在少观所内也有承认杀人,儿子个性本来就比较爱玩,等他回来之后能弥补就会弥补。宣判庭后,林姓少女父亲拒绝受访,从法院侧门落荒而逃,郭父则因行动不便慢步离开。

来源: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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