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勤堪称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者

2024-05-03 11:42

虽然历史上第一个遭受凌迟刑罚的人是谁不得而知,但最后一个被活剐凌迟至死的人却被写入了史书,此人名为王维勤,于光绪三十年五月,也就是1904年,在京城菜市口被处以凌迟之刑。由于当时正处于清朝末年,而且事发地又处于北京城,王维勤被活剐凌迟的一幕不仅被诸多围观民众所见证,甚至还被一名法国士兵所拍照留影。

而且从多方数据考证,王维勤即便不是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者,也是最后一批之中的一个,那么,王维勤究竟犯下何罪,得以遭受如此残忍的刑罚呢?

根据《清代遗事撷华》等相关文献记载,王维勤筹划并且参与屠杀了同村李际昌家十二口人,该案在当时引发了极大的关注,甚至被外国所报道,而且更令人惊讶的是,罪魁祸首王维勤本人是光绪二十年的举人。

王维勤家族掌握着其所在抚宁县周各庄的绝对权力,可以说除了县衙门之外,王家无论是在财力还是人力方面,都一手遮天。至于被害人李际昌家族,从现存资料来看,李家并不是小门小户,也是当地的望族,不仅人丁兴旺,而且颇有财富,只不过家族内既没有政治背景,也没有王维勤这样的文化人。

原来,王维勤在家候补知县的多年里,实在闲来无事,便利用自己的权势横行乡里,其他小家小户大都敢怒不敢言,唯独李际昌家不肯妥协,始终与王维勤对着干。因此双方矛盾加深,王维勤更是始终惦记着李家的财产。

1901年,义和团在各地兴起,山外的票匪涌入了抚宁县境内,王维勤因举人身分,被县政府委派负责组织团练,并且可以与关外的英兵配合剿匪,王维勤手中的权力瞬间膨胀。

而他第一个想到要对付的便是李家,于是在1901年的三月初,王维勤联合数十名族人,以李际昌一家为青苗会匪为由,将其一家12口人残忍屠杀,其中包括六个还未长大的儿童。唯独一人得以生还,此人即李际昌次子李芝的妻子小李马氏,而王维勤不杀她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想把她卖给他人换取钱财。

然而小李马氏并不是个懦弱的女子,她逃脱后便四处上访告状,接连告了三年之久,期间王维勤曾多次利用自己的家族关系阻挠,甚至最后试图收买小李马氏,但最终都没能如愿。

在这三年多时间里,小李马氏先后告到了当地的县衙门,又告到府衙门,之后是直隶总督府、都察院,甚至是刑部,最后在工巡局事务大臣那桐的受理下,得以平冤昭雪。

于是在1904年五月的菜市口,一名法国士兵用手里的照相机记录下了王维勤被凌迟处死的一幕,王维勤因此而“名留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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