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方的“God”,晚清争议不断

2024-04-23 14:30

在英剧或美剧中,经常能看到 “God”这一词,中文字幕常用“天”、“神”、“主”、“上帝”等字词来表示,大家也不会过分追究这些字词之间的差异。但回头看晚清时期传教士对《圣经》中“God”的翻译,却是争议不断。

唐朝时期,景教传入中国,当时的传教士翻译造物主一词时,时不时会借用道教、佛教中的“天尊”、“佛”等字词来表示。

明末清初时期,天主教传教士一时也难以确定“God”的中文用词,便用拉丁语“Deus”的音译词“陡斯”代替。利玛窦在华时期,最初,他选用中国典籍中的“天”和“上帝”来翻译“Deus”;后来,他了解到朱熹将“天”解释为一种义理,认为不符合“Deus”之意,便弃用了,转而使用“天主”和“上帝”。

利玛窦去世后,龙华民反对“天”和“上帝”这两个译名,认为它们不能表现出“God”的真正含义。随后,多明我会、方济各会、巴黎外方传教会等传教差会一一进入中国传教,导致各种传教思想相互碰撞,利益冲突不断,“天”与“上帝”的译名更是广受非议。

一方面,这些传教差会认为这两个来自中国文化的译名是对“God”的亵渎;另一边耶稣会士则坚持这一翻译,二者相互争论,逐渐爆发了由译名到祭祖祭孔的礼仪问题争端,即“礼仪之争”。1704年,教宗克莱芒十一世下令,不允许使用“天”“上帝”这两个译名,而改用“天主”一词,不允许教堂出现“青天”匾额,不允许信徒祭祖祭孔等。由此,“God”在天主教的官方译名是“天主”。

1807年,马礼逊抵达中国,开始学习语文,并着手开展翻译《圣经》等工作。在《圣经》“God”的翻译上,他选择用“神”一词,并未采用天主教的译名“天主”,理由是马礼逊认为天主教在华传教历史显示“天主”一词不被中国人所接受。

新教传教士中第一个支持“上帝”译名的是马礼逊的助手米怜,他认为“神”会使中国人误解“God”只是中国众多神明中的一个。而“上帝”是最接近“God”意思的。但米怜的言论并没有受到马礼逊的重视,一直到麦都思时,“上帝”译名才被广泛使用。

鸦片战争结束后,中国被迫开放五处通商口岸,传教士可进入中国通商口岸传教,一时间,《圣经》汉译问题再次引起众人注视,许多在华传教士都希望可以翻译一部更完美的《圣经》译本。1834年,由于美部会想要扩大中国传教事业的印刷出版活动,中文圣经才开始了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是由麦都思、郭实腊主导,马儒翰、裨治文协助翻译的。他们重新翻译了马礼逊的《圣经》译本,其中“God”的译名一律采用“上帝”。但成书后,遭到台约尔等人的反对。

1843年,在华新教传教士聚集在香港,举办了一场“讨论《圣经》译本现状”的会议,会议中,传教士译者们就“God”的译名展开了激烈讨论,麦都思等英国传教士主张采用“上帝”译名,而美国传教士则支持“神”译名,双方争论许久亦未能达成共同意见。会议结束后,这些在华传教士译者们各自撰写文章、书籍等来支持自己认可的译名。由此出现了“译名之争”。

相关阅读
热门文章